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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及建筑工地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禁止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和擅自占用工地周边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知》要求,三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建筑工地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禁止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对于无证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对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行为进行查处。住建部门按照规定,加强对建筑工地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城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擅自占用工地周边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进行规范和查处。 “建筑工地食堂、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经营者自查自纠与政府部门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及建筑工地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要求,成都市建筑工地要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堂疫情防控工作,建筑工地食堂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培训授课等形式,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编辑: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