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发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三项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性、精准性要求,进一步扩面增量和提质增效,既凸显食品安全抽检的“探头”和“天眼”作用,又助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和依法监管。
在任务部署上突出“科学性”
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四统一”,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合理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计划》明确: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总量力争达到33万批次,实现4批次/千人,其中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监测总量达到25万批次、3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批次/千人,任务量同比增加6.5%,通过“跳起来摸高、跑起来干事”,努力完成《*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确定的“硬任务”。
在抽检项目上突出“针对性”
为确保新年度的抽检计划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计划》制定过程中做足了“功课”,事前多方收集汇总情况,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复调研论证、集思广益,力争科学合理。《计划》强调:在抽检内容上力争实现“三个覆盖”:即覆盖市场销售的主要食品品种,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覆盖生产、经营、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在抽检方向上要锁定“四类重点”,即紧盯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消费者最为担忧的指标项目、最容易出事的重点业态、最不放心的既往抽检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安排高频次抽检的品种、区域、项目等,都是亟待排查和治理的“重点”,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在组织实施上突出“规范性”
对抽检行为实行全程管控,确保抽检质量逐步提升和统一规范。《计划》要求抽检过程重点把好“三关”,即:把好抽样检验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和《202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全面使用移动终端抽样和出具电子检验报告,跃升抽检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好数据录入关,抽检数据全部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实时报送,全面实现在线进行计划制定、任务部署、基础表编辑、抽样检验数据录入、核查处置领取办理审核及公示信息上传等,抽检数据没有上传“信息系统”不计入年度抽检总数,抽检工作全流程平台上“一目了然”,年度考评依据来自平台信息,重“评时”更看“平时”。把好核查处置关,明晰工作职能,完善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检监联动机制,推行扁平化管理提升核查处置质效。对抽检发现的可能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重大信息,建立问题“清零”台账,严守时限要求,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第一时间防控风险、第一时间消除风险。
在结果运用上突出“可及性”
《计划》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抓好抽检结果处理和信息运用。一是联动消除风险。对抽检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享,及时以“信息通报”“监管提示”等方式,通报至内部相关处(科)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要时通报西南地区相邻省市区局协查,打通风险防控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 打出协作联动“组合拳”,不断削减风险隐患“存量”。二是透明公开信息。坚持开门搞抽检,用好“你点我检”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载体,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在“发布是常态、不发布是例外”的原则指导下,严格执行“一定”、“四核”、“一会审”信息发布流程,定期面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应发布信息100%公开透明发布,回应公众关切,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食品安全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更多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倒逼食品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常态预警交流。及时面向社会发布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全方位多领域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既向公众及时传播准确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科学知识,又引导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防止引发公众“误解”。
在质量管控上突出“精准性”
《计划》要求:把抽检工作质量当作“生命线”来对待,全面施行《四川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评管理,通过现场检查、盲样考核、留样复测、数据抽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评价,督促承检机构遵循科学、公正原则,保证抽样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目标管理,拟将国家确定的“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年”“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等重点工作指标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范畴,逗硬考核奖惩和结果运用。省局坚持每月、每季度定期通报抽检进度和完成情况,督促各地真抓实干,确保年度抽检任务在一个个“快进键”中加速推进和圆满完成。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