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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嫌广告使用绝对化语言虚假宣传案件,当事人被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 2020年1月,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春雷行动2020”食品安全专行执法行动,检查发现某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某品牌幼儿配方奶粉时发放的宣传资料上有“核苷酸提升宝宝免疫力,帮助宝宝健康成长;DHA、ARA是宝宝大脑和视网膜的重要组成成分,促进智力和视力发育;含有人体无法自身合成的叶黄素,能有效保护宝宝眼睛免受蓝光和氧化损害,使宝宝视觉健康发育”等内容;此宣传资料上有“24小时,冻干技术,选择健康,选择初乳,提升免疫力,抵抗病毒感染,促进智力骨骼发育,修复人体组织细胞,平衡肠道菌群”等内容。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涉嫌虚假宣传,遂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当事人从广元购进某品牌纯牛初乳粉和幼儿配方奶粉一批。为提升奶粉销售量,自行在网络上收集相关广告用语,通过成都一家广告商以广告设计费4000元,每份5元价格制作上述内容宣传资料各600份,向有意向购买的消费者宣传并散发。 当事人在宣传中使用了“提升宝宝免疫力,促进智力和视力发育”和21世纪免疫之王、提升免疫力,促进智力发育,抵抗病毒感染”等绝对化用语,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该局拟对当事人利用广告对商品性能、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处以广告费3倍罚款,共计30000元。(李季华 赵宇琳) 编辑: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