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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四川省食品安全办、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19年度食品安全民意调查报告中获悉。广元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获77.71分,排全省第三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满意度获84.98分,排全省第二名,其中,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得96.39分,居全省第一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执法工作得85.16分,排全省第二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满意度得83.38分,排全省第五名。 据了解,近年来,广元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同抓、同管。市委、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举措,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2019年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九项工作大比武”,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先后深入农田、企业、农贸市场、学校等开展调研。广元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监管工作成效标准,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深化综合治理,加强全域监管,严打违法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治共享。 2019年,广元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16%,全市连续13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成为继成都之后全省第2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继青川县之后,苍溪县、昭化区成功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通讯员 袁文 编辑: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