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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成市监清吊听字〔2020〕1号 当事人四川川龙瑞胜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等56户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案件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上述公司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截至2020年3月23日,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属违法行为,我局拟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有权向我局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即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详细企业名单见2019年度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拟吊销名单。 联系电话:85394672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