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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销售冥币,严重损害人民币形象。近日,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对两起损害人民币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没收经营者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该局执法人员开展仿人民币冥币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张某秀、徐某燕店内销售的冥币图案与人民币图案相近似。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张某秀、徐某燕立即停止销售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并依法对张某秀、徐某燕立案予以调查。通过调查,张某秀、徐某燕销售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禁止的行为。根据该条例相关规定,该局没收了上述两位当事人销售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还对辖区内各丧葬用品市场展开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销售仿人民币冥币等违法行为,并向各销售商家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劝告商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杜绝销售仿人民币冥币行为。 据了解,仿人民币冥币面值、大小、图案等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币面面额更改为100万元、1亿元等超大面额,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变成了天地通用银行等字样,严重损害了人民币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颜伟 通讯员 石坚 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