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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广元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4月22日,该局已圆满完成了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的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 此次监督抽查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全面掌握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广元市在本次抽样中覆盖了全市四县三区主城区和全市化妆品经营环节的主要业态。共抽取样品34批次,其中:剑阁县4批次、朝天区5批次、昭化区1批次、苍溪县7批次、旺苍县4批次、青川县2批次、利州区11批次。共涉及22家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其中:化妆品批发商家2个,美容院1家,理发店2家,日化用品店4家,孕婴店4家,化妆品经营店9家。 在开展监督抽样的同时,化妆品监管人员还对被抽样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产品合法性、产品质量、进货查验及台账管理和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情况。对在进货查验及台账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的11家单位现场责令改正,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12家单位,责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通讯员 王志红 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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