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指出,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强化出口监管,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突出全方位整治。统筹国内国际市场,既要全力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供应,规范市场秩序;也要全力保障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有力支持国际抗疫大局。突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把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周定期向牵头单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