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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群众用妆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乐山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贴心开展了“四大行动”。 “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 全市针对宣称美白、祛斑驻留类产品、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驻留类产品、宣称婴幼儿使用类产品以及供美容院内使用产品等加强监督检查,对本地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重点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产品资质信息是否有效、产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00余户,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10件。 化妆品网上备案检查行动 为了清理摸排市场主体,掌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基本信息,及时开展网上备案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共计有19家企业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有11家化妆品企业取得了178个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已对其中158个品种进行了网上备案后的检查,备案后3个月内检查率达到100%。 化妆品监督抽样行动 按照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及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全市主要化妆品市场主体的分布情况和经营范围,乐山市场监管局制订了详细的抽样方案。今年以来,已对全市范围批发、专卖店、商场、小商店等16家经营企业销售的35批次化妆品进行了抽样送检。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行动 由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针对医疗机构等日常监测机构多次举办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评价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56份。(李强 周柳 记者 颜伟) 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