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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食盐安全监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产销、产销禁盐、掺杂食盐、销售散盐、标签违法、碘标违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百姓用盐安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加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为重点,要求在7月31日前完成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督促指导持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的企业以及从事食盐零售活动的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已持有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许可、备案证、登记卡等合法资质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继续开展食盐零售。 行动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督促指导食盐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突出对农村地区、农村结合部食杂店、小超市、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食盐经营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产销、产销禁盐、掺杂食盐、销售散盐、标签违法、碘标违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把食盐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做到不合格产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不查清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不放过。并对既往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开展风险分析、加大抽检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即时受理消费者关于食盐的投诉举报,回应群众关切。鼓励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盐安全监管,大力营造食盐安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