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持疫情后在各地兴起的“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夜市经济、便民服务点”“新集市经济”健康发展,既为创业就业提供良好条件,又防止顾此失彼、宽严失度,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日前专门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新集市经济”健康发展。
为支持全省“新集市经济”健康发展,四川省局提出依法开展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经营者,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规划的经营场所和时间开展经营服务的,依法予以豁免登记,不纳入无照经营查处范围。
为支持“新集市经济”健康发展,四川省局提出,推广差异化分类处置。对于摊位集中区(流动摊贩)要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不涉及食品安全等底线的一般性轻微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形,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首次违规予以行政指导,再次违规予以教育提醒,三次违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参加2019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不标记异常状态,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同时,四川省局还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部门协调等手段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推动“新集市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本站编辑: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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