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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djjgf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