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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层级和范围,包括对确定许可管理权限、严格许可程序、强化许可证的管理和其他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目前,除特殊食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的许可权限在省市场监管局外,其余食品类别许可权限均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许可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时限及许可证颁发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需要许可机关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有三个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许可管理权限。对省、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作了明确划分。对需要由县级市场监管局实施的低风险等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根据本地实际依法确定,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二是进一步强化现场核查人员管理。在核查人员条件上,要求应当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在核查人员人数上,要求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核查人员培训上,要求核查人员由有许可管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强许可质量评查工作。许可管理权限调整后,省市场监管局将许可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许可质量评查上,适时组织开展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和质量评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许可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许可工作优质高效。 四川省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有力有序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质量评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实施意见》全面贯彻、深入实施。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