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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市民李小姐向《市监观察》投诉称,今年4月12日,通过旅划算购买了一份价值88元的烤肉套餐,由于自己一直在外出差,没有时间去消费。李小姐想与旅划算商量退款,得到的回复只能退还一半的钱,李小姐觉得自己没有消费为何只能退一半,认为旅划算对消费者未消费的产品不能全额退款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样的消费经历,成都市12315热线也收到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个别采取预付式经营的培训机构、健身房、美容院等商家关门跑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隐患:一是办卡或者交纳预付金后商家不按其承诺提供服务(商品),或服务质量变差,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二是商家故意隐瞒实际经营情况,在已经出现经营不善、集资周转困难、经营场地租赁到期等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推销预付费卡或者收取预付金,而后关门跑路;三是经营者将店铺转给他人后双方责任关系不明确,消费者之前办理的预付卡或预存的款项无法继续消费;四是预付式消费卡商家规定了有效期,过期余额不能退;五是消费者由于工作或住址变动、放弃购买等原因,欲退卡或退已交纳的预付金遭商家拒绝,导致退费困难。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法律法规框架下,预付式消费出现问题维权十分艰难。针对这些情况,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办卡充值需谨慎理性,认真阅读合同,及时保存证据方便日后维权。 一是理性消费适度充值。面对打折和优惠,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经济情况和生活需要,理性地选择办卡、充值,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使用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项目,以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卷款跑路等情况,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二是充分了解慎重选择。在办卡或充值前,消费者应尽量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市场信誉好、经营状况好的企业,不能个别因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三是细化约定阅读合同。在办卡或充值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对没有合同的或者书面约定过于简单的,要把和商家的口头约定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合同或书面约定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对退款、转让等限制性条款要引起重视;对于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当场拒绝;不能用口头约定代替书式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给维权带来困难。 四是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预付款凭据、合同等证据,每次消费完后,要求商家提供单次消费凭据,及时核对卡内余额。当发现商家情况异常时,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咨询或举报。一旦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或者12345尽早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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