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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乳制品共2大类食品134批次样品,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具体样品信息如下: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酱卤肉制品》(GB/T 23586-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真空软包装卤肉制品》(SB/T 10381-201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 Cr 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商业无菌。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液体乳(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2.液体乳(调制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液体乳(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酵母、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9 2.合格-2020年第29号食品抽检信息附件2-合格-2020年29号信息公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