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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绵阳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等企业品牌保护部参与,对康定、泸定、海螺沟景区、雅江、理塘、巴塘、稻城、甘孜、炉霍、道孚等地开展酒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此项工作,借助酒类商标权利人的专业知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重点对烟酒店、大型超市和批发部是否存在销售侵权假冒伪劣酒行为进行实地排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台次,共检查经营主体229户,其中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20户,餐饮单位46户,烟酒专卖店22户,大型酒店18户.行动中查出各类侵权商标的“名酒”共计1180瓶,其中假冒伪劣五粮液22瓶,五粮春26瓶,五粮醇25瓶,茅台3瓶,小郎酒357瓶,国窖(1573)4瓶,泸州老窖二曲酒192瓶,精谷头曲24瓶,中粮长城葡萄酒527瓶,共立案16件。 期间,与县市局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对消费市场进行全面巡查,共查办食品案7件、药品案1件、医疗器械案2件,当场处罚6件。查扣过期盐酸哌替啶注射液52支,过期义齿基拖聚合物1瓶,查扣“三无”产品97斤,假冒牦牛肉干44斤,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300余斤。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