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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期,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和餐饮需求引导,禁止野生鱼进入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馆和电商平台销售,禁止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售卖野生鱼,禁止辖区内出现野生鱼广告以及含有野生鱼及相近内容的店招店牌,从源头上斩断野生鱼消费需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加工、销售进货渠道来源不明的野生鱼、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步,乐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责任、分片落实,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以江河沿线、公路沿线的餐馆、农家乐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李磊 通讯员 王雄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