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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经省局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办法》明确了专家入库条件、专家费纳入预算、专家费标准和报销流程、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专家的监督管理、专家诚信机制等方面内容。省局已建成信息化动态管理专家库,囊括了省内外、系统内外3122名专家。要求省局处(室、局)和直属单位邀请专家参与咨询或评审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任期三年。省局将成立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负责以省局名义开展对外工作。 《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规范省市场监管局专家库、专家劳务费支出管理等工作,将更好发挥专家在市场监管咨询、评审等技术活动中的专业优势和智囊、参谋作用,将为市场监管科学决策提供更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在此基础上与重庆市市监管局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共管”的原则,共同建设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专家智库。将依托专家智库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川渝市场监管专家技术合作交流、专家论坛、专家共同巡诊、互派专家咨询或评价、专家参与双方重大科研项目等活动。切实强化川渝市场监管技术合作、交流共享,提升软实力,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促进川渝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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