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函〔2020〕48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三批)予以下达(见附件)。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标准的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注重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杨方
电话:028-86607605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三批)汇总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项目归口单位 | 主要起草单位 | 制修订 |
1 | 呼吸道传染病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设置技术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2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技术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3 | 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交通检疫点设置技术要求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5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交通检疫点管理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6 | 医疗队驻地感染防控管理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7 |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8 |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9 | 考点院校考试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10 | 呼吸道传染病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要求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11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要求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12 | 托幼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四川省卫健委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制定 |
注:立项计划原则上年内完成,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二年。超过二年立项计划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