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食盐监管体制改革,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总体部署,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7月31日,全省11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除1家因技改停产未申报外,其余10家均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时、高质完成了许可核发任务。一是抓好宣贯动员。针对食盐生产许可和质量安全的新规定、新要求,召集全省11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规定、许可办理流程、现场核查注意事项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宣讲,动员企业积极行动、开展自查,为许可核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深入调研指导。为摸清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底数,组织调研组分赴达州、南充、遂宁、自贡、宜宾、乐山等地,深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专题调研,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指导,对存在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许可核发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三是严格许可审查。督促指导企业在做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按规定完善相关资料并及时申报;派遣监管人员、技术专家组成的核查组对企业许可条件情况严格现场核查,切实把牢许可准入关口。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理,加强许可质量评查和监督检查,确保食盐生产质量安全。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