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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富顺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富顺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御顺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市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甘孜州安驰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3条的规定,责令上述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予以整改。整改时间分别为不少于20天、10天、60天、60天。 根据风险监测和群众反映,我局依法对新疆捷顺检测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该公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22条、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3条的规定,责令整改,整改时间不少于60天。 上述5家检验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过3个月未完成整改的、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或整改期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广大消费者和相关单位关注并预防风险。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