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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专项工作推进会。此次专项行动以来,遂宁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67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作坊47家次,检查水产经营店123家次,检查农贸(批)市场34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35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3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6次,抽检水产品26家,发现店招、营业执照、许可证、名片、灯箱含有野生鱼、江鲜、河鲜等字样问题经营户28家,整改问题经营户25家。 据介绍,遂宁市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今年7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截止,主要从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加强餐饮单位监管、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费投诉监管等九方面展开。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这块,遂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者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针对下阶段工作,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肖利国提出了“五项要求”:一要加大打击力度,着重强调“四个加强”,加强对重点经营场所的监管,摸清底数,“河鲜”“江鲜”“野生鱼”“野生河(江)鲜”不能出现在店招、菜单、销售清单上;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监督网络订餐平台删除和屏蔽含有禁售商品名录的订餐信息;加强对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的监管,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渔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深挖违法链条和网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三要加强督查,对工作要求不落实、行动开展不迅速、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四要加强协作,不仅内部科室之间要加强配合,同时也要对各(市)县的工作开展督导。五要加强宣传,全面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和要求,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参与保护长江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氛围。(王丽)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