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自8月14日起,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全面清理餐饮单位门店招牌、交易市场、内外广告和菜单等,不得使用含有“野生”、“江鲜”、“河鱼”等字样;全面规范餐饮单位菜品宣传,不得以野生鱼、河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全面清理餐饮单位、集贸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等。
万源市市场监管局敬告各市场销售主体,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嘉陵江、岷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包括达州市长江流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名录:龙潭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万源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广大消费者要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抵制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文明理性消费。社会各界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可通过12315热线举报。(陈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