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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本市16家机动车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不含单一摩托车检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2家机构存在违规情况,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经查,上述12家检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依法检验检测意识不强。个别机构未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检验检测的方法标准进行及时跟踪查新,部分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变更以及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发生变更等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备案手续。 二是仪器设备管理存在缺陷。存在仪器设备超期未检定校准,部分检测仪器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检测现场设备未张贴三色状态标识或标识不规范,未进行设备期间核查,无设备维护计划,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标准物质配备不全,未正确使用标准物质等。 三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改版,未参加能力验证,未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或内审和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无相关人员签字等。 四是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内容不规范,信息不全备。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