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市场监督局采取“五统一”措施,确保广元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委托下放县区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需要,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统一标准。针对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下放工作要求各县(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元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准确把握审批原则,规范办理流程,并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市局名义实施许可,在相关文书或证书上加盖市局前期统一刻制的行政许可专用章。 统一权责。在厘清市、县区的关系的同时,各县区局内部要整合资源,规范行政审批股、监督管理股与基层所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提升基层的审批和监管服务能力。 统一文书。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依法对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涉及的新办、换发、变更等文书进行整合,精减相关内容。 统一时限。要求各县区局办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的开办登记时限为3-5个工作日,换发登记时限为5-7个工作日,变更地址登记时限为3-5个工作日,其他变更登记均为当场办结,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减了70%以上。 统一公示。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各县区局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办结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信息,以统一格式反馈到市局,由市局统一公示。各县区局自行归档管理所办理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档案,市局登记注册科和药品监管科将采取不定期工作督导和抽查方式予以跟踪指导。 自7月1日委托下放以来。广元市局行政审批科还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带学等方式指导和培训各县区局行政审批人员,确保该项行政审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截止8月10日,各县区局共办件52件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