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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向全市水产、餐饮经营者和广大市民倡议:不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不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不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不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不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事。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决策部署,绵阳市市场监管局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积极行动,共同保护我们的母亲河,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文明理性消费。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确保“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令行禁止。如消费者发现水产、餐饮经营者有上述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