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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四川省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通过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涉“江鲜”企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以水产制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通过营业执照办理系统,梳理已登记的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对排查出的含有禁用语企业名称的企业,要求及时变更登记。全面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店招中是否含有“沱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字样,对存在问题的店招要求经营者及时更换。要求各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使用“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要求不得以“沱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为噱头,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开展宣传。严禁各经营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截至目前,全市共责令整改相关单位66家次,现场监督规范59家次。(杨明)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