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承诺钻戒戴满四年全额回购,到期却发现店名已改,到期回购成为了一句空话!
8月20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投诉人王女士称其2016年8月19日在宝轮镇卓尔珠宝店花费4735元购买了一款钻石戒指,珠宝店在付款单上注明:“钻石凭票据、标签、证书满四年可按实价全额回购。”可是王女士2020年8月19日到卓尔珠宝店要求店家履行全额回购承诺时,发现店名发生更换。店内负责人却以店铺已经更换老板和店招为由,表示无法为其全额回购,只愿意给王女士进行换购或者维护。于是,王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了投诉。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宝轮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立即赶往现场处理调解。在现场,珠宝店商家表示店铺店招和老板均已更换,对之前的合同不负责,不愿意承担回购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只同意为王女士“友情”换购和维护,而消费者则表示自己的诉求就是全额回购,不接受其他处理方式。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似乎陷入了僵局。这时,执法人员根据长期的执法经验,依法查询了这家店的主体资格信息,发现卓尔珠宝虽已经更换了店招,但营业执照和负责人都未变更。也就是说,卓尔珠宝虽已更换店招但并未更改主体。得知这一情况后,负责调解的执法人员直接电话联系了该店的负责人,告知其消费者的诉求和依据,以及其根据《合同法》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面对执法人员的“确凿证据”,该店负责人很快同意为消费者进行全额回购。最终,通过调解为王女士挽回损失4735元,王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要确认商家主体信息,留好合同、票据,维权遇到困难请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解决,也提醒经营者要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