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将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依法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各类学校应当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制定陪餐计划,对陪餐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规范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分餐售卖、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全过程管理,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全省各地要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进行提档升级,积极推进“视频厨房”向“网络厨房”转变,通过互联网向家长、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社会大众等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相关信息,接受师生、学生家长、管理部门的监督,年底前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标。
通知明确指出,此次检查重点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校门口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学校食材定点采购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和投诉举报涉及较多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针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复查,确保风险隐患已经排除。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要将专项检查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厉行勤俭节约拒绝餐饮浪费活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9月5日前各地组织完成学校自查,9月30日前完成全覆盖检查,省级三部门还将适时对检查行动组织开展省级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