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自贡市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发现,县城内某餐饮店的菜单中有涉及“河鲜”“船丁子”“河鲤鱼”“河草鱼”等宣传字样,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收银台电脑上查获部分河鱼销售证据,记录显示当事人自9月至今一直在销售“河白鲢”“河花鲢”等菜品。针对此情况,富顺局立即联系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店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明显“野生鱼”。
该餐饮店以“河鲜”为噱头招揽顾客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富顺局已立案调查,下一步富顺局将对该餐饮店的进货凭证,使用食材进行追踪溯源。
据自贡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贡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靶向精准率,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鲜等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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