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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近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出台“四项机制”,全面规范处方药销售市场秩序。 经营主体“承诺制”。与全县345家零售药店签订《依法销售处方药承诺书》,督促其就处方药储存养护、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开具销售凭证等规定进行公开承诺,并与各药品连锁公司总部签订《处方药销售主管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连锁药店与企业总部“七统一”规定,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执业药师“备案制”。对全县处方销售审核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164家远程审方系统和181名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分类建档。印制《执业药师签名备案表》,对负责处方审核的执业药师实行亲笔签名、留样和备案存档,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有效遏制。 依法执业“公示制”。统一设计药品经营信息公示栏模板,并指导督促全县345家零售药店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制作上墙,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依法销售处方药承诺书》、负责处方审核的执业药师亲笔签名备案表和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清单制”。在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隐患排查清单、隐患责任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三单”管理机制,专门印制了《安全隐患风险管控台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不定期深入零售药店就处方药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公开曝光。(谭荣)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