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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部署,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个严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紧盯线上交易 加强网络监测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本地电商平台、自媒体平台的网络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平台落实“长江禁捕”主体责任。向本地电商平台(平台内有食品、农产品交易)广泛宣传“长江禁捕”工作,要求电商平台在网页显著位置张贴“长江禁捕”公告,现场开展宣传800余户次,督促指导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平台内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捕鱼工具。 利用“乐山市网络市场监测平台”以“三江鱼、河鱼、河鲜、岷江、地笼、水蜂子”等主要野生鱼类品种和“电鱼、地笼、锚鱼”等禁止使用的捕鱼工具、捕鱼方式为主要关键词,扎实开展“长江禁捕”定向网测,及时更新禁限售目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迅速进行调查处理。截止目前,全市共定向监测网站、网店23870余个,筛查涉及关键字信息660余条,发现涉嫌违反“长江禁渔”交易信息6条,均及时予以删除屏蔽。 采取定向监测与人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网监条线积极针对本辖区重点餐饮、食品加工企业的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平台开展日常监管,及时将相关问题梳理上报市局。市局及时完善相关定向监测违禁词库,上下联动,提高监测效能。 开展对自媒体平台的监测,适时组织对乐山自媒体协会开展集中约谈和行政指导,督促自媒体平台强化行业自律,并依托平台优势资源,大力宣传“长江禁捕”工作,扩大社会知晓度、影响力。 紧盯市场交易 集中清查攻坚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做到“清底数、重宣传、强监管、严打击”。该局通过商事登记系统进行线上数据筛查,准确排查经营范围、主体名称含有“水产”“河鲜”“江鲜”等字样的商户以及水产品交易市场、商超、集贸市场、餐饮经营户等涉及水产品经营的单位,并将其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对农(集)贸市场内水产品店、商超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对餐饮场所的店招广告、菜单内容、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合法来源凭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46户次、水产品经营户102家次、餐饮单位524家次,发现问题25个并督促整改,责令变更字号名称1家。 紧盯违禁广告 现场督促整改 沙湾区、马边县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广告监测,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电商平台以及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店经营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发布野生鱼及制品、猎捕工具等属于依法禁止发布的广告,对菜单、招牌进行规范,严禁标注“长江野鱼”“长江野生鲜”“河鲜”“江鲜”等字样。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张贴长江禁渔公告和宣传画册500余份,检查470户,现场督促整改菜单、店招15家。 紧盯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共治 沙湾区、夹江县、峨眉山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签订《野生动物禁售承诺书》,组织铜街子库区、龚嘴库区等沿河周边区域的农家乐、餐饮单位等召开宣传会,同时在集贸市场、大型餐饮、商超等重点区域张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通告》、悬挂横幅,大力宣传“长江禁捕”政策,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不得加工、出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提醒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经营自律。共签订《承诺书》200余份,张贴通告35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0个,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工作人员在走访宣传的过程中,还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不买、不食野生鱼,自觉抵制长江“野味”,做到文明理性消费。 下一步,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重点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加强宣传、督导力度,坚决遏制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李燕芩 陈坚 彭君)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