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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是我国第21个记者节。在记者节谈记者的责任,算是老生常谈。 记者的责任是什么呢?新华社新华视点副主任陈芳说得极好:“面对社会,记者要勇于担当道义;面对人民,记者要彰显赤子情怀。” 是的,媒体记者应当是社会道义的担当者,应当是赤子情怀的实践者。这是新闻的力量与价值的体现,也是新闻记者的责任与使命所在。 媒体是什么?无论何时,媒体都是客观事实的传播者,都是真善美的颂扬者,都是假恶丑的鞭挞者,都是事实真相的探求者,都是社会责任的担当者。 今天,在日益频繁的企业危机中,媒体应是公众之间的天平。然而,我们又不得不说,这种“天平”的角色,时不时处于颇为尴尬的境地。 就拿媒体与企业来说吧。媒体与企业俨然一对爱恨交加的情侣,彼此依赖又充满矛盾。现实中,那么多的企业,生于媒体,又“死”于媒体;那么多的产品,成也媒体,败也媒体。于是有人说,一篇正面报道,可以使公众对默默无闻的企业产品青睐有加;几行负面短文,可以使一个苦心经营多年的企业帝国轰然圮坍。老实说,这话虽不无道理,但笔者并不赞同。因为,在相同语境下,决定企业兴衰的不是媒体而是企业自己。试问,当年三鹿“栽”了,难道是因为媒体曝光吗?不是,是他自己违法生产、违法经营。当然,媒体的舆论监督也起了重要作用。 履行正当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天职。但作为记者,我们必须明白,舆论监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工作的改进,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家报社,一个网站,用舆论来监督什么,监督到什么程度,都有一个服从大局的问题。所以,那种以为媒体记者掌握了企业命运与前途的观点是片面的,是不正确的。 在当今这个透明的时代,记者如何与企业沟通,是一门必修课。同样,企业如何主动取得媒体关注,营造和谐的“媒企”关系,打造品牌形象,不仅需要积极的心态,更需要高超的智慧。 说到底,媒体记者该如何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呢?笔者认为,应当在高举旗帜、当好喉舌上确立新高度,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谋求新作为,在面向企业、服务群众上树立新形象。始终为了公众利益而战斗,始终把维护民生作为崇高的使命与荣光,这,便是记者的社会责任。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