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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贯,帮助指导化妆品经营者明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条例》施行后化妆品监管和规范化经营工作开好头、起好步。11月27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180余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化妆品监管人员参加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暨化妆品规范化经营建设动员会。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琳玲从认真领会《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深刻认识《条例》宣贯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涵,切实打好履职尽责的法制基础;高标准抓好规范化经营创建试点,坚持以示范引领全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条例》赋予的职责使命四个方面做了动员讲话。 此次培训从立法思路 、监管理念、核心内容3方面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度体系以及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解读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从化妆品相关基础知识、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3个方面进行讲解,告知并提醒化妆品经营者关注《条例》、学习《条例》、遵守《条例》。 通过此次培训让化妆品经营者明确了在经营中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知道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从而提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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