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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接到辖区玉山镇的周先生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称其在恩阳某市场上以市场价分两次购得价值共4505元的猪肉,后发现所购猪肉部分为母猪肉;周先生随即前往市场上询问商家并要求退款,该商家当场否定为母猪肉,且只同意退还2500元,周先生在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后,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接到投诉后,玉山市场监管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立即到该市场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了解,周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商家承认己方确有责任。经调解,双方当即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周先生自己已食用价值200多元的猪肉,且目前其已将两种肉类混合腌制,商家退回周先生4300元,并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12月8日,周先生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公德”的锦旗送到玉山市场监管所中,以表感激之情。(李萌)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