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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常态化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天全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实施落实“一码、四台账、三不、一公示”工作法,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全县冷链食品安全防线。 落实“川冷链”,实现一码溯源 组织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和现场督促指导全县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应用“川冷链”信息化追溯管理,通过“首站赋码、一码到底”的原则,实现全链条追溯。 严把关键环节,建好四本台账 严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测体温等健康检查,联合疾控部门开展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登记台账》。 严把冷链食品进货关。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冷链食品时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并做好《食品进货记录台账》。 严把冷链食品消毒关。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卸货时需戴口罩、手套和穿工作服,并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对冷链食品包装物和经营场所实施消毒,并做好《冷链食品消毒台账》。 严把冷链食品销售关。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日对批发零售的冷链食品去向进行记录,并建好《冷链食品销售记录台账》。 强化监管,严格落实“三个不” 执法人员实行全覆盖监管,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的,依据食安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并严格执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对入川进口冷链食品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不得向未在“川冷链”注册的生产经营主体购进、销售入川冷链食品;不得采购在“川冷链”平台无溯源信息的入川冷链食品。 强化社会共治,做好一个公示栏 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不落实冷链食品消毒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举报力度,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在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一处公示栏。对“川冷链”电子登记表,采购的冷链食品检验检疫、核酸检测、消毒记录,经营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全国疫情风险区域动态等情况进行公示。(陈啟良)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