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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在内容上有哪些变化?有哪些特点?监管部门应该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 12月15日-16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培训,泸州市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化妆品一线监管人员13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和过程、主要特点、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与旧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比体现的先进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化妆品经营与使用环节现场检查要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 该局化妆品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到,希望通过此次宣贯培训,将有效提升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指导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准确理解《条例》要义和主要内容,规范化妆品行业经营。”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药品总监邱瑜表示“此次培训后,我们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好《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进一步规范行业,促进行业发展,最终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争取用3到5个月的时间对化妆品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宣传,形成大家都学习法律,知晓法律,懂得法律,最终能自觉地遵守法律的良好局面。” 培训现场,不少参与培训的单位责任人表示受益匪浅,学习到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知识,以后会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四川挽卿丝日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廖军:“通过此次培训,在今后的生产中,严格对标接管理条例,同时对企业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学习,让产品符合国家化妆品相关质量规范,让广大消费者用上安全、可靠、放心的化妆品。” 供稿: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