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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接举报称绵阳市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戴姆勒商标“Mercedes-Benz”、“奔弛”以及三叉星标识,请求予以查处。 12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案涉商家的经营场所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商家的门头招牌标识为“某行奔驰精修服务中心”,且突出使用戴姆勒商标“Mercedes-Benz”、“奔弛”以及三叉星标识,该商家在其制作的制式文书准施工单、维修报价单、维修施工单、结算单中使用了与“奔弛”环中三尖角星商标相近似的标识,维修人员在维修车辆过程中使用了带有戴姆勒商标的员工工作服。 因该商家无法提供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之规定。 目前,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已对该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对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提取,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代剑)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