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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大队和区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火锅(串串)店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当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对嘉陵区某火锅(串串)店实施检查时,发现一个餐厨废弃物专用桶中存放有约40公斤油水混合物,该店现场负责人对该油水混合物来源、用途含糊其辞。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油水混合物中无明显餐厨废渣,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证据进行了固定。目前,该店涉嫌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已被嘉陵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有关线索已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回收“老油”又叫潲水油、地沟油、回收油,是回收使用过的油经提炼而成,在提炼过程中,会发生酸败、氧化、霉变,产生黄曲霉毒素、苯并芘等致癌物质,严重危害人体生命健康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严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明文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嘉陵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正扎实有序开展,我们将严肃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彭毅 谢磊)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