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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溪县食安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阵地建设,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乡(镇)长任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隐患排查、综合治理、信息报告、执法协助、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1名分管领导任食安办主任,主抓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乡镇按照规范化要求建好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乡镇从财政供养人员中调剂确定1-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行政村(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员)。 四是加强能力培训。县委组织部将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规划,每年组织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抓实提升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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