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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其带小孩到某诊所看诊开具的药品已过期半年,要求处理。11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柜台上、药房、处置室及治疗室内摆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共86种!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药品进行现场查封、扣押并于当日立案开展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该诊所因为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导致管理混乱,长期以来未能及时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进行清理,在诊所内的药房、药品柜、处置室、治疗室均有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且与未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混合放置,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使用劣药的违法事实。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最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7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索证、索票及药品查验、记录制度,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供稿: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