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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凉山州西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西昌市市场监管局局立即对“十年禁捕”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决定开展深入五项工作,将长江十年禁捕行动落到实处。 严把登记准入关,巩固前期整治店招含“河鲜”等内容的工作成果,对今后新增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 加大对农贸市场检查力度,禁止市场主体售卖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各监管所加强摸排,以农贸市场为检查重点,督促市场业主、销售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不得采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加大对餐饮单位监管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加工、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改正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广告、牌匾和菜单。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力度,加大对辖区内已建档的77家网络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长江渔获物等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处理。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全市农贸市场、餐馆、超市等经营场所就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进行宣传,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切断非法捕捞、销售产业链。 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以来,该局对餐饮店、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共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资料3000余份,与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签订《禁止销售野生鱼类承诺书》500余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十年禁捕”工作力度,及时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内容,严格落实“十年禁捕”各项政策措施和监管措施,切实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广告经营行为,严禁各类市场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加工、销售、运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把长江禁渔工作落到实处,为保护西昌市境内江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渔业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西昌市市场监管局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