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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兴华、副局长付琳玲分别带队对东区、西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药械经营企业开展“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专项督查。 督查组分别对东区、西区接种单位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接种单位建立疫苗储运等管理制度、调拨单据、储运温度记录、疫苗及冷链设备定期检查和养护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查看,相关单位就前期接种和实施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督查组要求,接种单位要严格做好疫苗的验收和储存,按期检查储存温湿度和储存设备的工作状态,密切关注接种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及时上报,确保疫苗在规定的冷链状态下储存运输,质量安全有效。 督查组还对东区、西区部分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药店经营的防疫类药械质量、开展本单位防疫工作情况及实施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及报送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要求药械经营企业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防疫药械质量,同时做好自身防疫和信息报送工作。 检查组强调,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接种是逐步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流行的重要举措,在接种过程中疫苗质量管控至关重要。同时,防疫类药械质量安全也是重要工作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安全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方案,结合日常监督全面开展药械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械、发布虚假疫情防控药械产品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杨承刚)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