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也到了四川农村宰杀生猪过年的高峰期,按说这本是件高兴事情,可南部县铁佛塘镇王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去年底,正在开展“2021春雷行动”的南充市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屠工王某在铁佛塘镇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王某2020年12月底在其家中自行宰杀年猪一头,用于给其两个兄弟腌制腊肉,因年猪过大,王某将用不完的半头猪肉拉到南部县铁佛塘镇摆摊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王某正在对一名消费者选好的猪肉去皮装袋。其行为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及其副产品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经营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51.08千克、排骨6.89千克、猪油5.68千克、大肠及内脏5.2千克进行扣押并抽样送检。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该扣押猪肉及副产品按市值计算约3348元,如果该违法行为依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律相关规定,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处罚款五至十万元。因而宰杀年猪时,切忌不要把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擅自上市销售。(樊海文)
(本站编辑丨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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