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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念好“三字诀”,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突出“谋”字为先,推进执法持续发力。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会展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结合近年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聚焦“治”字为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1”,加大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强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排查力度。强化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重点品类的治理,聚焦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以及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开展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的重点治理。 坚持“严”字当头,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强化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专项整治,力争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办67起相关案件,罚没金额达13.56万元。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