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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泸州各级市场监管系统紧密结合实际,及时跟进防疫最新要求,有力推进“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精心统筹谋划,把好专项行动的“航船舵”。防疫药械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要求,精细统筹谋划,认真制定了“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方案,由市局药品监管科牵头,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分工负责。方案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把准了行动重点。 精准聚焦发力,紧盯防疫药械的“薄弱点”。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在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风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探索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违反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纳入信用监管名录。 精要组织力量,筑牢药械质量的“安全门”。一是加强零售门店检查。泸县局、合江县局等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品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其中合江县局累计出动检查车辆30台次,检查人员96人次,检查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02家,下达责令整改12家,立案查处药械类违法案件5起。二是以抽检为抓手,加强对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案件核查处置。泸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3起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涉及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血容器及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