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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1”拉开序幕以来,凉山州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细化方案、协调统筹、强化措施,坚持从严、从快处罚,以最大力度、最高效率、最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近日,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开出首张“春雷行动2021”罚单,打响行动的第一枪。 该案以打击市场潜规则为导向、以监管重要工业产品为目标、以省级质量监督抽检为依托,通过州县协同办案机制,采取异地协查、调取财务报表的方式,严厉查处该案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的行为。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同批次“液化石油气”数量达24.74吨,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货值金额14.844万元。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249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9.688万元的行政处罚。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坚持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用规范提升效果,突出重点、强化担当、严格执法,把执法重心放在查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上,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查处,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对市场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段玲玲 黄璐)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