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1月19日,宝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会,全县20家药品零售企业及5家乙类非处方药柜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号)、《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通报了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习了今年以来有关药店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处罚案例,对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并对药械质量安全与价格行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经营药械,严把药械质量安全关,规范价格行为,确保宝兴县药械市场稳定。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