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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如此严峻,政府三令五申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监管,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仍然有人胆敢以身试法,挑战疫情防控规定,这样的行为不被“拿下”,何以对得起全社会为抗击疫情所做的努力! 近日,泸州市合江县王某、魏某违反政府关于进口冷冻食品的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海关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注册录入“川冷链”平台等系列规定,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被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发现,相关食品受到扣押,当事人行为被立案查处。 在先滩镇王某经营的副食店冷链食品经营区冻库内,执法人员查获净重22.85kg的“冷冻去骨牛肉”(原产地:巴西斯廷坎托·古鲁皮)、净重10kg的“冷冻猪前肘”(原产地:西班牙布尔戈斯)和净重15kg“冻猪前肘”(原产地:爱尔兰蒂伯雷利·罗斯克雷)。当事人王某不能提供上述3批次进口冷冻食品的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海关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也未注册录入“川冷链”平台。 在石龙镇魏某经营的冻库内,执法人员查获“冷冻猪舌头”(原产地:西班牙萨拉曼卡富恩特斯德贝哈)4箱、“冻鸡爪蹄”(阿根廷产品)7箱、“冷冻鸡凤爪”(原产国:巴西,产地:悉戈朗黛多索州拉其莱雅多市)9箱、“冷冻鸡爪”(原产地:巴西圣卡琳娜州弗基尼拉)1箱、“冷冻鸡爪”(原产地:巴西巴拉那州罗兰迪亚)4箱。当事人魏某不能提供上述进口冷冻食品的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海关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也未注册录入“川冷链”平台。
王某、魏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等相关规定,目前正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