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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化妆品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条例》的认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巴中市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管所三举措地开展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强化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该所一方面动员全所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主学习,全面提升对新修订条款的认识和掌握。另一方面召开会议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干部职工互相答疑解惑、汇报学习心得、围绕《条例》提观点等方法,认真领会新修订后《条例》的新内容、新要求、新举措,切实做到全面掌握,为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夯实基础。 排查摸底,拓宽宣贯渠道 通过上门排查、摸底登记,准确掌握各类化妆品经营户营业状况和底数,建立微信宣传群,发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监管有关知识等信息,达到方便学习、及时掌握、共同交流的效果。同时行政温馨提示美容院、化妆品专卖店、商超等与群众紧密接触的经营单位在宣传化妆品功效和作用时要有“真凭实据”,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执法服务,深化宣贯力度 该所以新《条例》的宣传贯彻为契机,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围绕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商超等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看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是否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查产品合法性及标签标识、索证索票情况、建立进销台账、产品及店内宣传情况等方面,引导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该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8家,下架(销毁)已超过保质期化妆品18瓶(袋),规范市场经营主体3家,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发放宣传资料650份。(杨杲)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